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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赏析(三)---岁月沧桑与麦田巧遇

三. 岁月沧桑


“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得1:19)


“二人同行”四个字,蕴藏着“生死相随,相依为命”的决绝和凄美,如同创世记22章亚伯拉罕和以撒同赴摩利亚山的情景。“二人同行”正是路得“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的生动写照。


“她们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吗?’”(得1:19)


拿俄米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别了十几年的老家,合城的人都惊动了,妇女们一个个惊愕不已,“这是拿俄米吗?”


得1:19带出《路得记》第三个人生论题---沧桑。


拿俄米的境遇让人想起小说《故乡》中的闰土和豆腐西施。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我”那少年时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伙伴,那手捏钢叉、项带银圈的英俊少年闰土,及至三十年后再见面时,“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至于杨二嫂豆腐西施,更是让“我”哑口失语,原先“因为伊,豆腐店的生意格外的好,”如今“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岁月的沧桑在每个人身上都必然留下无情的印记。


“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玛拉,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得1:20-21)


伯利恒的妇女们已经几乎认不出拿俄米了。“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玛拉。”(得1:20)拿俄米是“甜”的意思;“玛拉”是“苦”的意思。拿俄米在此借用自己名字的文辞转换(word play),道出心中压抑不住的苦情。


“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得1:21)


这一句话在语法上称为反向对称结构(Chiasm),原文直译,其结构应该是:


“我出去(a)---满满的 (b),空空的 (b’)---我回来 (a’)。”


“满满”对应“空空”;“出去”对应“回来。”


因为结构像希腊文的字母X (发音为K),故称作Chiasm (反向对称)。


“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得1:21)


本句为同义反复结构 (Synonymous parallelism),即第二行重复并加强第一行的意思,但使用文字却不累同。在此,“耶和华”对应“全能者,”“降祸与我”对应“使我受苦。”


得1:16-17路得说出那千古传诵的佳句,得1:20-21拿俄米这同样优美绝伦的妙语,你也许会情不自禁地感叹,一老一少两个寡妇,何以有如此的睿智和见识?


“拿俄米和她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得1:22)


路得记第一章结束时这最后一节经文,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奥妙无比的画龙点睛。


《路得记》第一章的结构,前后呈现显著对比:摩押地对应伯利恒;异地流浪对应归回故乡;早年的饥荒对应如今的丰收。因此《路得记》第一章的最后这节经文,完成了整章记述的结构完整性。


《路得记》第一章开始,因着失去对耶和华真神的注目,以利米勒带着一家人出外流浪,导致家庭的破落衰败;如今因着拿俄米对耶和华神的定睛信靠,成为拿俄米和路得在绝境中的转机。“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是这种真实盼望的简洁表述。


当然,“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也为下文第二章路得和波阿斯在麦田巧遇留下铺垫,承上启下,顺畅自然,水到渠成,实为妙笔生花!


四. 麦田巧遇


路得跟随婆婆拿俄米回到伯利恒。这一对儿寡母寡妇可谓是徒有四壁、一贫如洗。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阿,你只管去。’”(得2:2)


得2:2带出《路得记》第四个人生论题---贫困。


贫困始终是这个世界没有解决的问题,圣经中耶和华神格外眷顾穷人。


旧约利未记记载,“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19:9-10)


申命记十五章,“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耶和华必大大赐福与你。”(申15:4-5)


圣经箴言书讲,“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因着贪婪、自私和罪恶,这个世界始终都有许多穷人。论到门徒对马利亚膏主的反应,耶稣对他们说,“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太26:11)


穷人中的孤儿寡妇,是耶和华神尤其眷顾的,要以色列人在收割庄稼时、打橄榄树时、摘葡萄时,不可收尽,要留下些给寄居的和孤儿寡妇。(申24:19-21)


新约圣经更是将照顾孤儿寡妇上升至信仰的高度:“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


只可惜世人总是忽略耶和华神的教导,所以为富不仁者甚多。


“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得2:2)


通读《路得记》,你会发现路得是一个温柔、善良、聪颖的贤德女子,她本该在所爱之人的体贴、照顾、呵护中幸福地生活,然而如今因为生活所迫,她不得不到田间跟随收割之人拾取麦穗。


路得主动提出要到田间去拾取麦穗,显出路得的勤劳和对婆婆的孝敬,同时有显明她对拿俄米的尊重和顺服,即便出去捡麦穗,也要征得婆婆的同意默许。


拾取麦穗,是贫穷、低微之人所做的工,又加上路得从外邦摩押来到以色列的陌生之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正因如此,更显路得贤德的品性。路得信靠婆婆的神,因而她知道如何使用神给以色列颁布的律例为婆婆和自己谋生糊口。


路得拾取麦穗,带出《路得记》第五个人生论题---劳碌。


神本来给人有丰盛的预备,然而人因着犯罪,谋生成了苦差。“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7-19)


普世的人都是“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的人,区别是“汗流满面”的糊口方式可能不同。


路得记第一章,三个男性的出现一笔带过,所以整章是以女性为主导。尽管路得记第一章结束时,暗示拿俄米和路得未来的希望,但迄今为止的格调给人以暗淡和凄凉的沉重感。


于是,在路得记第二章一开始,一个近乎完美的男性终于闪亮登场。当然,若把路得记当做爱情故事去解读,单有路得一人---无论多么善良、美丽、聪颖、贤惠,这个爱情故事总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因此男主人公波阿斯的出场是读者的期盼,顺理成章,又直截了当。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得2:1)


波阿斯是个大有名望的人( a man of standing), 中文译为“大财主。”“波阿斯”名字的意思是“在他里面有能力(In him is the strength)。”“大有能力”也是旧约对弥赛亚的称呼,在以赛亚书第九章论到弥赛亚时,称他为“全能的神。”波阿斯的名字预示着他是一个行事果断、作风迅捷、满有能力、大有名望的人。


此处重提以利米勒的名字,是为引入希伯来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即“至亲救赎者”(Kinsman Redeemer)或称“赎业至亲。”而波阿斯是个有名望的大财主,为其下文履行至亲救赎留下铺垫,是为其妙。


“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得2:3)


路得“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恰巧”一词用得很传神。


路得若不到麦田拾穗,就不会来到波阿斯的田间;若不到波阿斯的田里,就不会遇上波阿斯;若不遇上波阿斯,就没有路得和波阿斯的姻缘。在人看来,这“恰巧”和后续一系列的“恰巧”都是偶然、巧合、运气;然而,对于基督徒来讲,你可以清楚知道,是那一双看不见的恩手在导引这一切,成就耶和华神他自己那善良、纯全、可喜悦的美意。


“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得2:4)


何等美好的祝福!


如果你今天到公司上班,老板见到你的第一句话是:“愿耶和华与你同在!”你也对老板回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那该是多么美好、幸福的情景啊!


“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


路得记二章第一节介绍波阿斯的家境和为人;第四节介绍波阿斯的品格和敬虔,这样的人才配做路得的赎业至亲,才配得路得的爱慕和托许。


值得一提的是,路得记第二章前四节经文,将男女主人公以“波阿斯—路得—路得—波阿斯”的形式交替描写,呈现反向对称的Chiasm 结构,是路得记文辞优美的再次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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