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信息之六十一---从犹大卖主看“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
路22:21-23
论到犹大卖主,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长期以来存在这样的问题(或议论):犹大卖主不是旧约圣经神早已预定的计划吗?犹大岂不是照剧本演绎自己所担任的角色吗?既然如此犹大应该受谴责吗?如果没有犹大卖主,就没有耶稣被钉十字架,那么神的救恩计划如何实现呢?因此,还真有不少人为犹大抱不平。
犹大应该受谴责吗?
毫无疑问!
因为主耶稣自己说过,“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
彼得对犹大的评价:“这人(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徒1:18)
历史也同样确证这一事实:“犹大”原来是“赞美”的意思,犹太人中曾经有不少人叫“犹大”。但自从犹大出卖耶稣之后,“叛徒犹大”这个名词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从此再没有人将自己的孩子取名“犹大”了。
一. 旧约关于犹大的预言
“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诗41:9)
“愿他们的住处,变为荒场。愿他们的帐棚,无人居住。”(诗69:25)
诗篇第四十一篇论到诗人大卫在患难时蒙神的保守;也是大卫的祷告,求神向他的仇敌施行报应。“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显然是指大卫曾经的朋友亚希多弗的背叛。
但主耶稣将这节经文引用的自己身上,指明犹大对自己的出卖。“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约13:18)
诗篇六十九篇与诗篇二十二篇一样,是重要的弥赛亚诗篇,描写弥赛亚的十架受难。
“无故恨我的,比我头发还多。”(诗69:4;参约15:25)
“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并且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诗69:9;参约2:17)
“辱骂伤破了我的心。我又满了忧愁。我指望有人体恤,却没有一个。我指望有人安慰,却找不着一个。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69:20-21;参太27:48)
同时,诗69篇也提到了犹大的下场和结局:“愿他们的住处,变为荒场。愿他们的帐棚,无人居住。”(诗69:25)
使徒彼得论到犹大,曾引用诗篇的经文:“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诗69:25)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诗109:8)’”(徒1:20)
还有,犹大用三十块钱出卖耶稣,后来犹大上吊自杀,这些钱用来从窑户那里买一块儿田,称作血田等,都在旧约圣经有清楚记载。(参亚11:12-13;耶19:1-13)
因此,彼得说,“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徒1:15-20)
二. 新约有关犹大的记述
主耶稣是否知道犹大要出卖祂呢?当然知道!
“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祂,谁要卖祂。”(约6:64)
既然耶稣从一开始就知道犹大要出卖祂,那为什么还要拣选他呢?
路加福音记载,“那时耶稣出去上山祷告。整夜祷告神。到了天亮,叫祂的门徒来。就从他们中间挑选十二个人,称他们为使徒。”(路6:12-13)
主耶稣是在整夜祷告神之后,拣选十二个人做祂的使徒(其中包括加略人犹大)。很显然,拣选犹大做门徒是神的旨意。
但新约圣经的记载,耶稣从来没有吩咐甚至暗示犹大要他出卖主,主耶稣反而给犹大许多悔改的机会,祂甚至保护犹大一直到底。
犹大“带着钱囊,”(约12:6)他是十二个门徒中分管钱物的,可见主耶稣对犹大的信任和器重。在最后的晚餐上,犹大靠近耶稣的身边坐着,所以耶稣才可以蘸一点饼递给他。
“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出去。也赐给他们权柄,制伏污鬼。...门徒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又赶出许多的鬼,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可6:7; 12-13)
耶稣差遣门徒出去传道赶鬼,是差遣十二个人当然包括犹大。
约翰福音十三章,耶稣为门徒洗脚又用毛巾擦干,也包括洗犹大的脚。如果你知道有人很快就要出卖你,你会给他洗脚吗?你会以怎样的心情为他洗脚呢?
耶稣为门徒洗脚时对他们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约13:10)
主耶稣的话,难道对犹大难道不是一个温柔的提醒吗?“耶稣原知道要卖祂的是谁,所以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约13:11)
稍后,主耶稣说,“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约13:18;21)
这是主耶稣不断地对犹大提醒,同时又不直接说明犹大的名字,这是在保护他,免得像彼得那样脾气暴躁的人会对犹大出手。
众门徒都“忧愁起来,一个一个地问祂说,是我吗?”(可14:19)
“卖耶稣的犹大问祂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太26:25)
耶稣的话,唯有犹大心知肚明,但犹大也装腔作势地问耶稣说,“拉比,是我吗?”可见犹大的心底刚硬和虚伪诡诈。
达芬奇的著名画作《最后的晚餐》,当耶稣说“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时,众门徒都交头接耳,纷纷议论是谁要做这事,唯有犹大没有参与其中,因为他是除耶稣之外,唯一知道答案的人。在达芬奇的画作中,犹大是独自一人吃惊地身子后倾,手中攥着他卖主的报酬。
甚至当犹大带领兵丁来捉拿耶稣的时候,主仍然给犹大最后的机会,“耶稣对他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路22:48)
但犹大始终没有回头。
纵观犹大,他自始至终就没有真正相信和跟随耶稣。
“耶稣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耶稣这话是指着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说的。”(约6:70-71)
当马利亚用香膏膏主时,“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约12:4-5)圣经明确指出,“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12:6)
犹大的最终结局:“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太27:3-5)
真实历史的巧合,当年大卫的朋友亚希多弗也是上吊自我了断。
退一万步讲,哪怕犹大出卖主耶稣,如果他愿意像彼得那样悔改,主耶稣仍然会饶恕他、赦免他、接纳他。但犹大从来不认识主耶稣是怎样一位怜悯的主。
当犹大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的时候,犹太祭司长和长老对他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太27:4)
触目惊心的教训:从开始“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路22:3)到“犹大...出去吊死了。”(太27:3-5)再次印证圣经的话:撒旦是说谎者,也是杀人者!(约8:44)
三. 神的主权与人的意志
既然旧约圣经有着许多关于犹大卖主的预言,而这些预言又必须应验,那么犹大卖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主耶稣说,“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
“祂(耶稣)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
主耶稣按照被朋友出卖的方式被钉十字架,是神的“定旨、先见。”因此,犹大卖主既是神的先见预知(Foreknowledge),也是神的主权预定(Ordinance)。
神的绝对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God’s Sovereignty and Man’s Responsibility)始终是充满张力的神学难题。本文无意深入探讨这一难题,但笔者想要说的是:神的绝对主权并不抵消或减弱人的责任。这正是主耶稣所说的,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
当雅各和以扫还在母腹中的时候,神就对利百加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创25:23)
创世记二十七章,以撒年老昏花,因为贪图以扫的美味,虽然知道神的心意,竟还是要糊涂地将长子的祝福赐给以扫。以撒的话让利百加听见了,她便慌张起来,明明神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现在以撒要赐福以扫,怎么办呢?于是利百加便让小儿子雅各以虚谎的手段去骗取以撒的祝福,甚至不惜愿意替雅各承受咒诅。至于雅各,这个名字的本意就是“抓”的意思,他处处为自己抓,曾经乘人之危夺取以扫长子的名分,现在再欺骗一次父亲,当然也没有什么难为情的。以扫就更不用说了,对属灵的事情向来心不在焉,仅仅一碗红豆汤就卖了自己长子的名分,及至后来后悔,“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来12:17)
“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这是神的主权和旨意,创世记二十七章以撒一家四个人,各自都错误地行了不合神心意的事:以撒糊涂、以扫轻忽、利百加虚谎、雅各诡诈。最后神的主权必须成就,但他们四个人分别为自己的过犯承受相应的代价。
以撒因违背神旨“就大大地战兢,”(创27:33)在孤独中终老;利百加至死再也没有看见自己喜爱的儿子雅各;以扫失去属灵的祝福并波及后代子孙;雅各在舅舅拉班家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二十年时间中“百日受尽干热,黑夜受尽寒霜。”(创31:40)
创世记约瑟的故事,约瑟被卖到埃及,后成为埃及的宰相,从而在饥荒时使得雅各一家下到埃及躲避饥荒,保全以色列民族,成为神救恩计划的重要一环。
约瑟对他兄弟们说,“现在,不要因为把我卖到这里自忧自恨。这是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保全生命。”(创45:5)
但神的主权和旨意并不减轻约瑟兄弟们作恶的责任,他们为此也付出了代价:苦待兄弟的愧疚,苦难临到的折磨,俯伏在地的狼狈,自认报应的战兢,随时随地的惊恐,提心吊胆的忧惧!
最后,还是约瑟安慰他们,“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神呢?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50:19-20)
最典型的一个圣经人物,大概要数埃及王法老了。因着法老的心刚硬,导致埃及全地降下十灾。
到底是谁使法老的心刚硬?圣经多次明确指出,是神使法老的心刚硬;但也有大体差不多的次数提到,是法老使自己的心刚硬。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罗9:17;参出9:16)
埃及十灾,是耶和华神分别针对埃及假神偶像的审判,也是埃及王法老刚愎自用、自食其果,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
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恶,却在耶和华神至高主权之下,成就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善---即罪人赦罪永生的救恩!而犹大卖主是这历史上最大之恶的一部分,因此犹大必须为自己的恶承担责任:“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Which Judas left to go where he belongs.)(徒1:25)
四. 永生救恩与永远沉沦
犹大卖主与彼得否认主,严格说来没有太大的差异。然而,彼得和犹大的命运却是天壤之别:彼得蒙恩得救,并成为早期教会的重要领袖。犹大上吊自杀,在地狱中永远沦丧。
神的主权与人的意志的教义在神救恩计划中有何意义?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给你们。”(彼前1:1-2)
根据彼前1:2这段圣经,罪人的蒙恩得救“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彼前1:2)
首先,罪人的得救是父神的拣选。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
其次,罪人的得救是基督的救赎。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弗1:7)
此外,罪人的得救是圣灵的感动。
“祂(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
“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
可见,一个罪人的蒙恩得救,首先是父神在创立世界之前在基督里拣选,藉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舍身流血,成就赎罪的救恩;然后由圣灵感动承认自己的罪恶和过犯,从而接受耶稣基督作为个人的救主。所以三位一体的神共同参与罪人的救恩。
基督徒弟兄姐妹,神是何等地宝贝你,在没有创立世界以先,就已经在耶稣基督里拣选了你。想到这一点,该怎样地感恩呢!
人的蒙恩得救到底是神的预定还是人的选择?这个问题教会历史上加尔文派和阿米念派争论了几百年,至今没有定论,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双方都可以找到大量的圣经经文作为依据。但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圣经。除圣经之外,谁能有更好的方法呢?
主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主耶稣的话具有最高权威,这节经文说明如下三个真理:
1. 救恩首先是神所起始的,因为是 “父所赐给我的,”
2. 人也必须对神的恩召做出回应,他必须要 “到我这里来。”
3. 凡是蒙受这救恩的,就有永恒的保障,因为 “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约6:37)
保罗的话也是同样的道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罪人得救是神的恩典,但人也必须藉着信心来接受这恩典。由此看来,神的预定与人的相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圣经明确指出救恩是出自神在基督里的拣选和预定:“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
同时,圣经又有大量经文是神对人悔改信靠的呼召:“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
“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7:37-38)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神不仅预定人的救恩,也预定达成这救恩的方式,乃是“藉着传扬的工夫,把祂的道显明了。”(多1:3)
“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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