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洗礼是得救的条件吗?---On Baptismal Regeneration

洗礼是耶稣基督亲自设立的教会两大圣礼---圣餐和洗礼---之一,是新约圣经的重要教训,也是教会严格遵守和施行的圣礼。


教会对洗礼存在两种误区:一是刻意忽略,二是过分强调。比如罗马天主教认为在教会以外没有救恩,所以特别强调洗礼甚至婴儿一出生就施行洗礼,这并不合乎圣经的教训。而更为极端的洗礼重生论(Baptismal Regeneration)尤其严重脱离圣经有关洗礼议题的整全教训。


洗礼重生论(Baptismal Regeneration)是广义基督教中包括天主教、东正教、路德宗、圣公会等宗派接受的一种教义,相信洗礼是救恩的必要条件,虽然他们也相信认罪悔改、因信称义等,但坚持一个人的救恩不会发生直到他施行了水洗(Water Baptism)。这一教义现今在Church of Christ(基督的教会)教派中尤为强调,而Church of Christ与摩门教有密切联系,大体上是摩门教的分支或延伸。


如同婚礼和婚戒不是婚姻的实质,乃是婚姻的提醒和记号。同样,洗礼是基督徒内在相信接受耶稣、并与基督联合的外在提醒和记号。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3-4)

洗礼的象征意义包括:预表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的联合;预表信徒从罪恶中得释放和自由;预表信徒与犯罪的老我永远告别;预表信徒在耶稣基督里的新生和永生。


综上所述,洗礼的重要性在于其象征和预表意义,而不是说洗礼是重生得救的必要步骤。


一.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救恩是神的恩典透过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Salvation is Grace alone through faith alone in Jesus Christ alone. )


圣经中有大量的经文论到救恩端在乎信心而不在乎洗礼,几乎整本的约翰福音、罗马书、加拉太书都证明这一事实。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约6:47)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


“‘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0-31)


如果洗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再也没有比此时更为合适的机会,使徒保罗应当给与澄清,加上必须要受洗礼的吩咐。但使徒保罗确定只有一个条件:“当信主耶稣!”


主耶稣在大马色的路上呼召保罗时对他说,“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


这是主耶稣对保罗的吩咐,给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命,这里主耶稣完全没有提到洗礼,明确指出“因信我得蒙赦罪。”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


“因信称义”是罗马书和加拉太书的主题。“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


上述以及圣经其他许多的经文,都清清楚楚、明白无误地表明,救恩在乎信靠耶稣基督,洗礼只是与基督联合的记号,与一个人的救恩无关。而且这一原则同样也是用于旧约圣徒。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


因此,因信称义是圣经的一贯原则,适用于旧约和新约所有圣徒。救恩是神的恩典,只在乎信心,而且这信心也不是自己的,乃是神所赐的。因为弗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 的“这”字,将“本乎恩也因着信”看做一件事。


二.洗礼重生论引用经文


洗礼重生论(Baptism Regeneration)者忽略圣经有关救恩这一教义的整体教训,机械地、错误地解读圣经中部分的经文,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兹将洗礼重生论者经常引用的经文分述如下。


1.       可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圣经明说,得救是神的恩典透过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不是靠着人的任何行为包括洗礼。


首先,马可福音16:9-20这段经文存在可靠性的问题,因为早期的抄本没有包含这一段。因此,有关基督教教义方面的议题,最好不从这一段经文中选取作为证据。但即便接受这一段是原文圣经的一部分,仍然无法从这节经文中得出洗礼是得救必要条件的结论。


洗礼重生论者声称,你看“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所以受洗一定是得救的必要条件。


可16:16这节经文有两个声明:第一,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第二,不信的必被定罪。这节经文没有提到信但没有受洗的人结局如何。不能因为经文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就推出“信却没有受洗的必不得救”的结论,这种推论叫做“负面推论谬误”(Negative Inference Fallacy)!(https://www.gotquestions.org/baptism-Mark-16-16.html)


比如,“在某某教会聚会的信徒必然得救,”这句话是正确的,但是,你不能由此推导出“不在某某教会聚会的信徒必不得救”的结论,因为后者是错误的。


更重要的是,可16:16上半句“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下半句紧接着是“不信的必被定罪,”经文完全没有提到“不受洗”的必然定罪。因此,从这节经文中完全无法推出“洗礼是得救的条件”这样的结论。


2.       彼前3:21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


这节经文中的“洗礼…也拯救你们,”(Baptism that now saves you)似乎在说,洗礼可以拯救,但这节经文不是这个意思。


这里“洗礼”只是一个象征,中文翻译为“表明,”NIV翻译为动词“Symbolize”,NKJV翻译为名词“Antitype,”预表基督的拯救。


彼前3:21的上下文是:“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祂被治死,按着灵性说祂复活了。祂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彼前3:18-20)


基督代替罪人受苦,是基督把罪人引到神面前。在挪亚洪水的时候,藉着方舟从水中得救的只有八个人。然后,彼前3:21说,这水所象征的洗礼,藉着耶稣基督复活拯救你们。如果这水预表洗礼,方舟预表基督,唯有在方舟里的八个人才得拯救,剩余的全部在洪水中灭亡了。


就彼前3:21 这节经文本身,也无法得出这“洗礼拯救你们”的结论,因为彼得接着说,“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一个人的得救不在乎除去外在身体的污秽,乃在乎耶稣基督代替他受死,使他因信罪得以赦免,才能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这洗礼,预表着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从而使罪人被拯救。


所以,真正拯救罪人的是耶稣基督,罪人藉着洗礼所预表的与基督联合得以被拯救。这是彼前3:21 所要表达的意思。


3.       徒2:38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


这节经文中的“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baptized, …for the forgiveness of your sins.)


乍听起来,好像说“受洗的目的是要叫你的罪得赦。” 英文的“for”也有目的的意味,类似于“in order to ”所要表达的意思。


且不说希腊文的“εἰς”这个字可以有许多种译法:into, in, toward, to, among, near, on, for, against, as, at… 即便是译作英文的“for”,“for”也不仅仅是“in order to”一种意思,“for”很常见的用法有“因为”(because,because of)的意思。


在徒2:38这节经文中,“你们各人要悔改”(Repent)是第二人称复数形式,“叫你们的罪得赦”(for the forgiveness of your sins)也是第二人称复数形式,“受洗”(be baptized)是第三人称单数形式。根据希腊文词性前后一致的语法要求,更合理的解读,“叫你们的罪得赦”与前面的“悔改”连在一起。


因此,徒2:38这句话的意思是:


“你们要悔改,叫你们的罪得赦,各人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You (plural) repent, for the forgiveness of your(plural)sins, each of you be baptized (singular)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and you (plural)shall receive the gift of the Holy Spirit.”


而在哥尼流的情形中,哥尼流是先得到赦罪、受了圣灵,然后才是受洗。


“众先知也为祂作见证,说,‘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徒10:43-44)


“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徒10:48)


4.       徒22:16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


洗礼重生论者说,你看,亚拿尼亚要保罗受洗,洗去他的罪。洗礼可以使人洗去罪,可见是得救的必要条件。


首先,保罗是什么时候得救的?


根据加拉太书保罗自己的见证,他领受的福音是直接从耶稣基督来的,而不是从亚拿尼亚来的。“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1:11-12)


实际上,保罗在母腹中已经被神分别出来。“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加1:15-16)


所以,并不是亚拿尼亚去给保罗传了福音而且给他施洗保罗才得救,而是神早已施恩召他,亚拿尼亚是受了主耶稣的吩咐才去为保罗祷告施洗。保罗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主的经历也正是如此,保罗受洗在他得救并被圣灵充满之后。


“亚拿尼亚就去了,进入那家,把手按在扫罗身上说,‘兄弟扫罗,在你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就是耶稣,打发我来,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 扫罗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于是起来受了洗。”(徒9:17-18)


注意,亚拿尼亚在没有为保罗施洗之前就已经称呼他:“兄弟扫罗”(Brother Saul);因此,当亚拿尼亚说“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时,显然指的是水洗的象征意义。


而且在使徒行传26章,当保罗重复他的得救见证时,他没有提到亚拿尼亚的施洗,如果洗礼如此重要甚至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保罗何以在此省略这一事件?


主耶稣对保罗的呼召,“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


请注意,徒26:18这节经文提到,“又因信我,得蒙赦罪,”而不是“必须受洗,得蒙赦罪。” 而且有理由相信,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遇见主耶稣后已经接受了耶稣基督,不然主耶稣不大可能呼召一个还没有信祂的人作祂的使徒从事福音使命。

因此,亚拿尼亚给保罗施洗,根本不是保罗得救的条件,而是保罗已经得救的印证。


5.       约3:5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


洗礼重生论者说,这里“从水生的”(born of water)是指洗礼,不受洗礼不能进神的国。


在约3:3-7这段经文中,重生(born again),从上头而生(born from above),从水和圣灵而生(born of water and the Spirit),被认为是叙述同一件事情。因为“生”这个动作或行动,统管两样事情:水和圣灵。


水在圣经中通常代表属灵的洁净和圣灵的更新,表明圣灵对信徒分别为圣的工作。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诗51:2)


“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结36:25)


“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5:26)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10:22)


“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


约翰福音第三章主耶稣责备尼哥底母,“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约3:10)


旧约圣经也以水代表属灵的洁净和圣灵的更新,作为以色列人师傅的尼哥底母应该熟悉这一点儿,所以主耶稣责备他。如果这里的“水”代表新约的洗礼,尼哥底母的无知就是情有可原的了。


6.       加3: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


洗礼重生论者认为是洗礼(water baptism)使人归入基督,这种说法混淆了水洗与圣灵的洗的区别。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


这就是施洗约翰所说的,“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祂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可1:8)


加3:27显然是指后者圣灵的洗。


加拉太书中使徒保罗严厉责备加拉太人听信那些要他们行割礼之人的教训,保罗说,“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1:7)如果保罗谴责假师傅有关救恩必须在信心基础上加上割礼的错谬教训,为什么现在有人要再加上洗礼(water baptism)作为得救的条件呢?这同样是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洗礼重生论者还引用其他的经文支持他们的观点,诸如太28:19-20,徒8:25-38,罗6:1-4,多3:5-7等。


马太福音28章主耶稣吩咐的大使命,主动词是“作我的门徒”,然后是三个动作分词:去,施洗、教训。这段经文的内容是关于使万民作主门徒的步骤:去传福音,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洗,教导门徒遵守主的命令,没有讲到救恩与洗礼的关系。


徒8:35-38那个埃提阿伯太监受洗,先是腓利借助以赛亚书53章向他传讲耶稣,在太监宣告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徒8:37)之后腓利才给他施洗。当然有人会辩论说,在一些抄本中没有徒8:37这句话,但仍然可以从上下文中看出,是腓利先给他传讲耶稣,暗示太监相信耶稣之后腓利才给他施洗。


罗马书6:1-4保罗在讲洗礼预表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象征意义;多3:5-7“重生的洗”根据上下文在讲述圣灵的洁净和更新。


总之,圣经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不受洗不能得救的经文,哪怕仅仅一节经文也没有。反过来,圣经中只要信靠耶稣就必得救的经文却是不计其数。


除了直接的经文之外,圣经中还有明显的例证:那个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得救却没有受洗,还有旧约的所有圣徒得救都没有受洗。


使徒保罗说,“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林前1:17)如果洗礼真如洗礼重生论者所说的那样重要,基督为什么不差遣保罗给人施洗呢?


洗礼重生论的教义在现实中也产生严重问题:一个人的得救必须另外至少一个人(给他施洗者)在场,并且还要具备洗礼的客观条件。这样,在战场上濒死的士兵在最后一刻求告主耶稣能否得救呢?一个在病床上将死的患者听人讲了福音要接受主耶稣能否得救呢?因为类似这样的情形,大概都没有机会受洗,他们就必然沦丧吗?


由此产生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到底是谁拯救罪人?是耶稣基督?还是给人施洗者?到底是神拯救人?还是人拯救人?还有不少人随随便便地施洗或受洗,有人受洗之后却离开了教会和信仰,他到底是不是一个得救的人呢?


总结:基督教的重要教义,必须出自整本圣经的教导,不可将部分经文断章取义。还有,如果出现部分经文容易引起歧义,必须用圣经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无可辩驳的经文去覆盖那些容易引起歧义的经文,因为圣经不会自相矛盾,这是圣经无误的性质所决定的。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本文参考https://www.gotquestions.org网站有关这一议题的讨论,在此特别致谢!)


感谢主

任运生牧师

主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Comentarios


Featured Posts
請稍後再來
文章發佈後將於此處顯示。
Recent Posts
Archive
Search By Tags
Follow Us
  • Facebook Basic Square
  • Twitter Basic Square
  • Google+ Basic Square
关于我们

2003年,一群来自母会海华郡中华圣经教会(CBCHC)的基督徒领受神的异象,有感于巴尔的摩地区众多华人同胞的福音需要,于同年9月租用 Shelbourne Baptist Church 的场地开始聚会,并成立巴郡中华圣经教会 (CBCBC)。教会于2017年9月搬至新租用的Holy Nativity Lutheran Church,主要服事来自世界各地的华人移民,周边学校的华人学生学者,在美国出生的亚洲人, 及跨文化和美国的家庭。我们除了主日中文崇拜,还办有成人主日学以及针对学前班和学龄班的主日学,同时提供婴儿照看。

​联系方式

任运生牧师            

电话:443-839-7615

邮箱:yren001@hotmail.com

​微信:yren0011

 

林锦源(Aaron)长老

电话:410-660-8569

邹静长老

​电话:443-364-8348

订阅教会周报
  • Grey Facebook Icon
  • Grey Google+ Icon

© 2019 by CBCBC.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