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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系列信息(五十四)---使徒保罗的荣耀见证

  • 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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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26:1-32


使徒行传26章使徒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的申诉,是为主耶稣所做的荣耀见证。这是保罗在使徒行传中篇幅最长、内容最详细、情感最热烈的一篇宣讲,也是使徒保罗层次分明、结构清晰、情真意切的著名讲章。


使徒行传26章的清晰结构:


A.      引言 (徒26:1-3):亚基帕准保罗自辩


B.      信息 (徒26:4-29):使徒保罗荣耀见证


1.       保罗信主前的光景(26:4-11)

1)               法利赛人扫罗(26:4-8)

2)               罪恶凶手扫罗(26:9-11)


2.       保罗是如何信主的(26:12-18)

1)               扫罗看见大光(26:12-13)

2)               扫罗听见声音(26:14-18)


3.       保罗信主后的改变(26:19-29)

1)               保罗持守异象(26:19-23)

2)               保罗为主癫狂(26:24-29)


C.     结语 (徒26:30-32):亚基帕证保罗无罪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亚基帕王阿,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徒26:1-3)


使徒行传二十六章记载保罗在亚基帕王和非斯都面前的申辩。这不是一场审判,更类似于一场由亚基帕王主持的听证会,好使非斯都将保罗转介罗马时有一个合适的法律交代。


讽刺的是,亚基帕是一个身穿王服、高高在上、前呼后拥的君王;而保罗是一个衣衫破旧、站在中央、身带锁链的囚犯。但实际上,亚基帕是一个熟悉犹太宗教、却身受罪恶捆绑的囚徒,而保罗是一个真正领受福音真理、满有君尊地位的使徒。


接下来,保罗将听证现场变为宣教工场,将听审台当作福音讲坛,保罗的自我申辩成为宣讲耶稣基督死而复活慷慨激昂的福音布道。


一. 保罗信主前的情形(徒26:4-11)


保罗也就是曾经的扫罗信主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1.  法利赛人扫罗


“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徒26:4-5)


概括说来,扫罗是满腹经纶的大学问家;有宗教热忱的法利赛人;是前程无量的政治精英;是无可指摘的道德楷模。


扫罗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迦玛列手下按严紧的律法受教成为法利赛人。就律法上的义说,他是无可指摘的。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说,扫罗都是一个出类拔萃、卓岳超群、万里挑一的精英。然而,这样一个人人称羡的成功者,怎么突然就成了众人追杀、被关押受审的囚犯了呢?


“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王阿,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徒26:6-8)


旧约神给以色列的先祖有许多应许,神要做他们的神,弥赛亚要来统治以色列全地。而这些应许以色列的先祖都没有看到、没有得着,是不是神的应许落空了呢?当然不是,神从来不会说谎,因此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死人复活。


复活本身也是神在旧约的应许,而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成为众人复活的保障。保罗之所以被控罪,是因为他相信神叫死人复活。保罗质问熟悉犹太律法和宗教的亚基帕王:“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2.    罪恶凶手扫罗


“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徒26:9-11)


扫罗对基督徒做了什么?


他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投票定案使基督徒被杀,屡次用刑强迫信徒说亵渎的话,分外恼恨信奉耶稣之名的人,追捕信徒直到外邦的城邑。


在没有遇见主耶稣之前,这就是扫罗所做的,所以保罗承认自己是罪人的罪魁。然而,他蒙了主耶稣的怜悯。如果一个罪魁可以蒙神怜悯得救,那就没有什么罪,恶劣到一种程度是神不能赦免的,也没有哪个罪人,败坏到一种程度是神不能拯救的。关键是,你是否愿意、是否接受神的拯救?


二.保罗是如何信主的(徒26:12-18)


“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色去。王阿,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徒26:12-13)


1.   扫罗看见大光


“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徒26:13)


这是一束神奇的光。因为当时是正午,天上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保罗。这刺眼的强光使保罗的眼睛瞎了,保罗被人拉着手进了大马色。


使徒行传第九章记载,主在异象中吩咐大马色的一个门徒亚拿尼亚,去为扫罗祷告,叫他能看见。显然保罗的眼瞎而又复明都是耶稣基督的神迹:三天的瞎眼让保罗有足够的时间回顾他迄今所走过的瞎眼人生;三天后的复明让他能够为他曾经百般攻击的拿撒勒人耶稣的名而重新奔跑!


讽刺的是,当保罗眼睛明亮的时候,却是地地道道的眼瞎;而当他眼瞎的时候,他心灵的眼睛却明亮了。“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约9:39)


如果你认为你把一切事情都看透了,把所有的事情都弄懂了,你坚定地说这个宇宙中根本就没有神,或者你不容辩驳地断定,基督教只不过是软弱者的拐杖、失意者的联盟、麻醉者的鸦片,你要当心,可能你正处于主耶稣所说的“能看见的反瞎了眼”的陷阱。


2.   扫罗听见声音


“我们都扑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我说,主阿,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26:14-15)


用脚踢刺,寓意保罗与神作对。刺指的是牛主人赶牛用的尖刺杆(goad),是一根长棍前端装有尖铁,用来刺牛,让它按正确方向走。“用脚踢刺”形象地描绘:牛不顺从赶牛人的指引,反而向后踢,结果踢到尖刺,越踢越痛。神就好像是赶牛人,祂对保罗有明确的方向和旨意,保罗本该顺服神的引导,他却反其道而行之,结果使自己像用脚踢刺一样的痛苦。


针对保罗的处境,用脚踢刺包括如下几个层面:


1) 与福音真理作对


司提反殉道时保罗在场,他本来听到福音,内心被真理刺痛、被圣灵责备,他本应该及时回头,但他却选择逼迫打压基督徒,而且他认为这样做是为神发热心。


2) 抵抗基督的呼召


保罗本来是在母腹中就被神拣选的人,当受教于迦玛列门下熟读旧约律法时,他本就应被旧约的预言所触动,盼望等候弥赛亚的到来,但他还是执迷不悟消灭圣灵感动。


3)自我中心的热心


他以为逼迫基督徒是在服侍神,其实是在抵挡神的儿子。这种错位的热心,正是他用脚踢刺的表现:用自己的力量对抗神的工作,结果是徒劳痛苦。


保罗听见有声音向他说话,便问,“主啊,你是谁?”回答说,“我是耶稣,就是你正在逼迫的那一位。”


保罗的惊恐非同小可,他吃惊地发现:


第一,那位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仍然活着;


第二,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对信祂名的人是如此地爱护;


第三,这位拿撒勒人耶稣何以有如此不可抗拒的权柄。


保罗蓦然发现,曾几何时不可一世、趾高气扬的他,在自己百般诋毁的拿撒勒人耶稣面前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软弱无助、俯首帖耳。


惊恐万分的保罗战战兢兢地爬起来,乖乖地领受拿撒勒人耶稣的命令:


“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6-18)


此为保罗领受的属天异象,乃耶稣基督对使徒保罗振聋发聩的使命和信息,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  叫人眼睛得开,得见耶稣基督的真光;


2)  出黑暗入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真神;


3)  因信得蒙赦罪,和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这正是基督福音的根本信息:眼睛得开,罪得赦免,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


一个人如果真的遇见过耶稣,他的生命不发生改变那是不可能的。保罗从此丢弃万事、舍生忘死地奔跑和服事,都始终围绕着主耶稣向他吩咐的这一伟大使命。


扫罗归主是教会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因此在使徒行传中一共重复三次(徒9,22, 26)。一个逼迫教会的凶手转变为基督恩惠福音的使者,这是主耶稣死而复活最强有力的证据。而保罗的宣教事工,也是圣灵带领教会最重要的见证。


三.保罗信主后的改变(徒26:19-23)


“亚基帕王阿,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19-20)


1.   保罗领受呼召


保罗说他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因着这异象,保罗放下了他的学问、前程、地位、家庭、荣誉、甚至他的宗教,转而奋不顾身地传扬他曾经竭力逼迫的拿撒勒耶稣的名。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再是犹太全地,最后是外邦世界,劝勉人悔改归向神。保罗因为顺从那从天而来的异象,好多次都几乎丧失自己的性命。


“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徒26:22-23)


因着这个原因,犹太人想要杀保罗,但保罗蒙神的帮助,还一直站立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这也正是主耶稣对他的应许,“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保罗奋不顾身所传讲的信息是什么?


保罗所宣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所说的。正是摩西在创世记第三章所预言的,是大卫在诗篇第二十二篇所指明的,也是先知以赛亚在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所启示的。神的圣言是何等奇妙。“基督必须受害,并且从死里复活,”这正是保罗所传讲的福音之核心。


“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20)保罗不仅引证旧约圣经证明耶稣基督是犹太人所盼望的救主弥赛亚,而且敦促听道的人认罪悔改、归向真神,并且行事为人当与悔改的心相称。


保罗所讲的,也正是今日的传道者所需要也必须要讲的。福音是基督的死而复活所成就的赦罪之恩。基督徒不是靠行为得救,乃是靠神的恩典,但得救之后信徒当有好行为,好叫人将荣耀归于父。


2.    保罗为主癫狂


“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徒26:24-25)


保罗逻辑严密、慷慨激昂的宣讲,让非斯都惊慌失措。他大声喊,“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非斯都完全赶不上保罗的思路,他当然也根本不能领会保罗是被圣灵充满。罗马人接受希腊文化,他们注重哲学但对死人复活嗤之以鼻,这从非斯都论到主耶稣时的轻蔑语气就可以看出。非斯都相信理性、权利、政治手段,但保罗所传讲的却一个被钉十字架、从死里复活、万王之王的耶稣,这完全超越了非斯都理性的边界。


同时,使徒保罗的见证带着火一般的热情,叙述他如何与主耶稣在大马色路上的奇遇,主耶稣如何对他发出呼召与吩咐使命,所有这一切既让非斯都无可辩驳,但因超越他的理性而又不能接受。于是,非斯都大喊,“保罗,你疯了!你癫狂了!”


其实,保罗传道向来都是癫狂的:“我们若果颠狂,是为神。若果谨守,是为你们。”(林后5:13)


保罗一点儿也不生气,“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然后保罗转向亚基帕,“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亚基帕王阿,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徒26:26-27)


保罗问亚基帕王,“你信先知吗?”保罗等于邀请亚基帕做一个明确的决断。亚基帕熟悉犹太教,熟悉旧约先知,如果你信先知,就必然接受先知所一再预言的基督,没有拒绝基督的理由。


但亚基帕没有正面回答保罗的问题,他带着讽刺的口吻、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外交辞令回复保罗,“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阿?”(徒26:28)


英文NIV的翻译更加准确地捕捉原文的意思:亚基帕以一种嘲讽口吻逃避保罗的追问。


“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徒28:29)


使徒行传第24,25,26章,保罗分别向三个重要的政治人物传讲福音:腓力斯、非斯都、亚基帕,然而骄傲是他们的共性,三个人对福音的回应分别是:


The Felix excuse is: “I’m too involved in other pursuits to listen to Christ, it’s not convenient.”


The Festus excuse is: “I’m too intelligent to listen to Christ, I’m not convinced.”


The Agrippa excuse is: “I’m too important to listen to Christ, it doesn’t concern me.”


(Bruce B. Barton, et al, Life Application Bible Commentary, Acts p431)


腓力斯的借口是:“我忙于其他事务,无暇听基督,这对我非常不便。”


非斯都的借口是:“我自己聪明理性,无心听基督,这不能使我信服。”


亚基帕的借口是:“我是王非常重要,不必听基督,这些事与我无关。”


在座的各位,如果你无法接受耶稣基督,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你已经接受耶稣基督为主,主耶稣吩咐所有的门徒、信徒都要在各地为主作见证。


我们的经历很可能不像保罗那样富有戏剧性和传奇色彩,但一个真正信主的人,他的生命不发生改变是不可能的。把这种改变对他人讲说出来就是作见证。


“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徒26:30-32)


非斯都已经两次提到保罗无罪——


“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徒25:18)


“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徒25:25)


如今,藉亚基帕王的口再次证实保罗无罪,“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徒26:31)


在使徒行传中,作者路加一再藉不同人的口证实:保罗无罪。他唯一的罪名就是:宣讲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福音!这也是今日信徒的榜样,如果这个世界要定我们的罪,他们找不到任何把柄,除了传讲耶稣基督之外!


感谢主

任运生牧师

写于主后二零二五年八月九日

发于主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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