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七章二十至二十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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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祂的对祂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来7:20-22)
希伯来书第七章二十节提到,主耶稣作为大祭司是神起誓所立的。我们想,神需要起誓吗?神的话说什么就是什么。神创造万物的时候,就是说有就有,命立就立的。祂的话是都要成就的。
祂自己在以赛亚书第五十五章也提到:“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55:10-11)所以神的话是信实的,祂不需要起誓。但是对于耶稣基督作为祭司来说,祂却是神起誓说的,也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神的起誓是记载在诗篇110篇,“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也就是说在耶稣基督诞生前一千年,神的起誓在那个时候发出的。
所以在这段话里我们首先看到神的信实:祂说话算数的,祂说话一定要成就的。其次也让我们看到神的大能。有时候我们许一个愿或者起一个誓,我们也起意决心要把它做成使之成就,但很多时候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要做成一件事,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所以有时候,即便是我们自己意愿、环境若不允许,我们也做不成。 但是神的话却必然要成就。
所以,神是信实的,也是大能的。神的信实决定祂说的话一定要算数,要完成,而祂的大能也保证了祂的话一定要成就。
神的这两个属性,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和激励。就是说,神对我们的保证、神对我们的应许,祂保证必然要成就。
腓立比书一章六节提到:“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这是神的话,祂的信实和大能,使我们相信神一定会成就祂自己所说的话。
“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祂也都是实在的,叫神因我们得荣耀。”(林后1:20)我们可以放心地去支取的应许,这是非常美的事,是我们的力量、安慰和盼望。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来7:22)
那更美之约就是新约。新约跟旧约有什么区别呢?是不是旧约不好呢?难道神给以色列人立的约,神没有能力实现吗?神没有能力完成吗?是不是神也没有能力去成就祂与以色列人所立的旧约,所以就给我们立了一个新约呢?不是这样。
新约是神在创世以前预备的救恩。以摩西律法为代表的旧约,从来不是神心意中最终的计划,它始终是一个暂时都、过渡性的、指向性的约。同样,亚伦作为大祭司,代表利未支派的祭司职任,也是暂时的、过渡的、预表性的。其最终的指向是耶稣基督。
所以新约并不是说到耶稣基督来了才有的。我们通常会认为,耶稣诞生之前的就是旧约,耶稣诞生之后就是新约。实际上,新约在先知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都有明确预言:“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1-34)
耶稣基督因为祂是永远的祭司,所以祂就做了这个新约的中保。新约是以祂自己的血所立的约,祂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祂是唯一的中保,也是唯一有资格做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在神面前代表人,在人面前代表神。这是由祂的神人二重性决定的。
一想到这些我们就特别感恩。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竟然是我们的担保人,这个担保人是很重要的。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如果我替别人做担保,对方比如说有债务、没有能力偿还,那我就要替他偿还。这个是中保的意思。在圣经箴言书,神的话警戒我们“不要为别人做保,”因为我们人是软弱的,很多时候是无能为力的。”但是耶稣基督作为我们的中保,祂却是全能的神,祂是慈爱的救主,祂以自己的血作为我们得救的根基,以圣灵住在我们心中作为我们救恩的凭据。
所以祂的这个中保是完美的,我们该是何等的感恩!一想到此时此刻在天上、在父神的右边,我们主耶稣坐在父神的右边替我们代求、祷告,我们该是何等的感恩!祂亲自给我们成就了新约,祂也成为这个新约的中保,神与人之间的唯一的中保。哈利路亚,阿门。
感谢主
任运生牧师
主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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